想要成为法律所认可的夫妻,享受夫妻关系中的利益以及履行相关的义务,那么首先,咱们的婚姻关系,夫妻关系就需要受到法律的认可,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利益和义务,而说到合法的婚姻关系,我们就需要说到一个问题,那便是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我们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前往民政局才可以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结婚登记证件都有哪些?需要携带什么材料才可以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男方或女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婚登记证件都有哪些?需要携带什么材料才可以办理?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结婚的清空是比较多的,本国公民与公民之间或者是本国公民与外籍人士之间,我们不同的形式,需要携带的证件也是有所差异的。